其實   署長說的   是很事實的事
只是心直口快   再加上媒體斷章取義下
變成了現在這種大家批的情況

如果你問我   自己的親人要不要救
我說   當然要救   因為我想留住他
但是當如果真的沒辦法了  
接下來要考慮的事情也是很現實殘酷的

我們沒有走過安寧療護這一塊
但是我們經歷過要不要決定插管急救這一塊
老實說   那天在經過第一次急救後
醫生要我們考慮簽DNR意願書時
我很不想簽   我要救她    就算她插管活著沒辦法清醒也沒關係
但爸媽說   我們不要再折磨她了    喉嚨嘴巴全破了  
插管急救會讓她更辛苦   而且我們留不住她了  
放手讓她好好的離開吧   讓她漂漂亮亮的離開
於是我們簽了DNR   最後讓她平順的離開

如果你問我   為什麼你們不試試急救看看   或許會救的回來
我說   當進行了破壞性嚴重的治療後   我們知道已經沒辦法了
我是最不願她離開   也是最自責的人  
我會不想救她嗎   我當然想救她呀   我還要和她一起做很多事的

這2天看署長的新聞   我知道署長想推動的是什麼
但是大部份的人還是沒辦法一下子就接受要放棄救親人的想法
所以  我們3個算是異類吧(笑) 

放手很難  我知道
但是當生命走到盡頭時   如何讓生命走的有尊嚴  
這真的是要考慮的事

或許又有人覺得我用講的很簡單   要講大家都會講
OK. I do not have any opi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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